索引号 000014349/2025-48278 主题分类 科技
发文单位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随科函【2025 】1号
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-10-15 15:35
编辑 随州市科学技术局 审核 科技局管理员
关于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:2025-10-15 15:35 信息来源:随州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:随州市科学技术局 审核: 科技局管理员 字号:[ 大 中 小 ]

关于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大众

公开征求意见的函


为建强建优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,高效链接“离岸”科创资源与“在岸”产业优势,我市拟制定《支持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建设打造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若干措施》。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,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。

联系人:张  雯

联系电话:0722-3596299

邮箱:348656701@qq.com

地址: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446室


随州市科学技术局

2025年9月30日


支持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建设

打造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若干措施

(试行)

(征求意见稿)


为建强建优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,高效链接“离岸”科创资源与“在岸”产业优势,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,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,将我市建设成为高质量科技成果承载区,制定如下措施。

一、构建高效管理体制。中心由市县共建,按照政府引导、市场运营的原则实行“管运分离”。市县两级平台公司公开选聘高水平运营团队对中心整体托管运营,政府及相关部门组建投资运营委员会统筹中心建设与市县资源,打破行政壁垒,强化联动效应,实现创新资源“一盘棋”配置。(市政府办、市科技局、市国投集团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二、明确功能分工布局。中心作为“离岸桥头堡”,主要负责链接外地科创资源,聚焦“企业孵化、人才引聚、种子挖掘、科技研发”四大功能,建设省内一流离岸科创平台。各县市区和随州高新区管委会作为“在岸大后方”,以产业链思维错位发展,各自明确2-3个特色产业对接离岸资源在本地落地转化,形成各具特色、优势互补、整体协同的产业矩阵。(市政府办、市科技局、市国投集团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三、完善利益共享机制。中心按照集中集约原则对各楼层进行统一规划布局,产品展示、会议路演等功能原则上利用现有公共区域资源,入驻企业按照行业领域相对集中布局。经由中心引进并落地随州的项目实行“全域招商成果互认”,参照北部新区财税分配模式按比例计入相关区县考核,税收、产值等按比例分成。(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招商局、市国投集团、市税务局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四、实行市场化运营。支持中心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,对优质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高3年免租政策。中心运营收入及亏损不纳入市县两级平台绩效考核。(市国资委、市国投集团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五、优化企业孵化服务。鼓励中心提升运行质效并积极申报国家级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,当年认定为国家级标准级、卓越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,一次性给予50万元、100万元奖励;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基础级、标杆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,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、30万元奖励;获得国家级、省级绩效评价奖补资金的,按照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%对中心运营机构给予奖励。各地对经由中心引进转化落地的项目实行“一项目一专员”,提供从签约到投产全流程一站式服务。将符合条件的转化落地项目纳入省、市级重点项目管理。重点企业、重大问题纳入“政企双月恳谈会”“市领导包保服务重点培育企业”等跟踪调度,闭环管理。(市发改委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招商局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六、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。在中心设立“武汉人才工作站”,支持中心入驻企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。中心入驻企业引进的全职高层次人才,可同等享受随州有关人才项目补贴。支持中心入驻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。对经由中心引进来随创业的团队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、医疗保障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就业、创新创业等政策。(市委人才办、市科技局、市人社局、市人才集团)

七、加强科技研发合作。支持随州企业在中心设立研发机构,并与在汉高校院所开展科研合作。支持中心入驻企业聚焦“3+N”产业体系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并视情况予以支持。对入选市级“揭榜挂帅”项目的,连续3年、每年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;对承担国家、省级重点研发任务的,按照国、省年度到位资金额10%分别给予最高250万元、100万元资金奖励;对通过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,分别按照上年度相关技术交易额的8%、2%和1%给予技术购买方(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)、成果完成单位(每家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)和提供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(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50万元)奖励。(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八、加强种子挖掘储备。中心应积极对接在汉高校、国省实验室等高端创新资源,及时掌握前沿科技成果、未来产业趋势。支持中心通过举办创新创业、项目路演等活动,分领域遴选与随州重点产业紧密关联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储备一批种子项目。(市科技局、市国投集团)

九、加强科技金融赋能。组建总规模1亿元的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科创基金,专投“早期+硬科技+随州适配”项目。广泛募集社会资本参与基金组建与扩募。鼓励创投机构与中心入驻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,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支持对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资力度。建立科创基金与随州产业母基金、北部产业新区子基金等的项目互推机制,以“创投”+“产投”组合拳做优孵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。积极探索以租金入股、投转股、投贷联动等模式优化金融服务,加大“科创贷”等科技信贷支持力度。(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国投集团、人行随州市分行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十、优化绩效考核评价。将中心运营补贴纳入年度预算,2025年起连续5年给予市国投集团补贴,每年补贴500万元。制定中心运营绩效考核办法,依据年度运行绩效支付财政补贴,将政府支持与中心入驻初创企业、引进人才团队、在随落地转化项目等指标绑定。对特别重大事项可实行“一事一议”给予支持。市县两级设立财政专项保障补贴资金。(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国投集团,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随州高新区管委会)


附件:

1、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产业布局

2、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投资运营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规则

3、随州(武汉)离岸科创中心年度绩效评价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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